日 期:2013年03月08日公司名稱:樂士(1529)主 旨:本公司客戶廷鑫金屬02月止應收帳款餘額發言人:林定芃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2/03/082.公司名稱:樂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臺證治字第0971802391號函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迄02月止,該客戶應收帳款餘額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