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推動不在籍投票多年,民政司官員說,曾做過不在籍投票的適用對象調查,初分為4類,包括選務工作人員、投票當天值勤員警、在外地工作、求學者,約100萬人,但不代表這些人都會來申請不在籍投票。
官員表示,日本、韓國過去因為投票率低,實施不在籍投票,讓民眾提前投票,藉此拉高投票率。
中央選舉委員會表示,採不在籍投票,投票成本降低,邏輯上來說,投票率會比較高,但無法預估高多少;而台灣與其他國家相比,總統、國會議員等選舉的投票率已算是高的。
民政司官員也說,民國100年時曾提案要在總統選舉實行不在籍投票,當初不是以拉高投票率為目的,而是便利選民投票。
中選會副主任委員劉義周說,採不在籍投票要讓民眾事先申請,才能決定印製選票、設立投開票所的數目,選務複雜,但技術上可以克服。
劉義周表示,國外施行不在藉投票,採「通訊投票」最為常見,不過國內對通訊投票的信任度不高,不太可能施行,應以「移轉投票」為主。
中選會說,國內公投採不在籍投票,僅限國內選舉人,不含海外華僑,但對監獄是否開設投開票所,持保留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