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風:本公司於董事會報告擬於台北市租賃辦公室設立總公司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3 年前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3/042.公司名稱:雷風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已於100年9月1日經10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修正本公司章程第4條規定,將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由台灣省台中縣變更為台北市。本公司於102年3月4日董事會向董事、監察人報告,擬於台北市租賃辦公室設立總公司。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