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保城說,考選部將提出規畫案,報請考試院院會討論,院會同意就可實施。若一切順利,預計九月開始報名,十一月可加考第二次高普考。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十九條修正案,已於一月廿三日經總統公告生效,規定「具有與類科相關之工作經驗或訓練並有證明文件」,可列入應考資格。~聯合報2013年 3月 1日頭版頭條
董保城說,考選部將提出規畫案,報請考試院院會討論,院會同意就可實施。若一切順利,預計九月開始報名,十一月可加考第二次高普考。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十九條修正案,已於一月廿三日經總統公告生效,規定「具有與類科相關之工作經驗或訓練並有證明文件」,可列入應考資格。~聯合報2013年 3月 1日頭版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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