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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總統簽法 賠償人權受害者

中央商情網/ 2013.02.25 00:00
(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2013年2月25日專電)菲律賓總統艾奎諾三世今天在人民力量革命紀念活動中,簽署了馬可仕戒嚴時期人權受害者賠償法,在菲律賓擺脫獨裁的20多年之後,還公義予這些受害者。

菲律賓今天度過乙沙人民力量革命第27週年紀念,艾奎諾三世(Benigno Aquino III)上午在奎松市的人民力量紀念碑簽署了第10368號共和國法令,也就是「人權受害者賠償暨承認法」。

艾奎諾三世在演說中指出,雖然戒嚴時期人權受害者的慘痛過去已無法挽回,但政府現在承認他們曾有的遭遇,希望能撫平傷口。

馬可仕於1965年獲選總統,1972年宣布戒嚴,直到1986年被推翻。

新法從政府追回的馬可仕「不義之財」中撥出100億披索(約新台幣72億8230萬元),用於賠償數以千計的人權受害者,由即將成立的人權受害者賠償委員會受理索賠申請,以積點制評估賠償金額。

艾奎諾三世的父親艾奎諾二世在馬可仕戒嚴時期,因政治立場不同而被囚禁,後放逐美國,但他於1983年返菲時,在馬尼拉國際機場遇刺身亡。

總統府馬拉坎南宮表示,艾奎諾二世也是人權受害者,但艾奎諾家族要的只是歷史承認,而不會索償。

1986年2月22日,數百萬菲國民眾在天主教會號召下齊聚乙沙大道,以肉身抵擋坦克和軍隊,3天後不流血推翻了馬可仕,由艾奎諾二世的遺孀艾奎諾夫人繼位,史稱「乙沙人民力量革命」,馬可仕流亡夏威夷,1989年在當地病逝。

今年的乙沙人民力量革命紀念活動主題為「歷史盛宴:兒童與歷史的邂逅」,艾奎諾三世出席了升旗典禮,並在馬拉坎南宮向小朋友訴說歷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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