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法整合門檻 吳豐山批過苛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林恕暉、李欣芳、曾韋禎、李宇欣、劉力仁/綜合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廣電壟斷防制法草案,訂定跨媒體收視率二十%以上或含新聞頻道達十五%者禁止整合,曾提案糾正NCC的監委吳豐山昨天表示,先進國家大多以二十五%至三十%為上限,NCC版本過於嚴苛。

立委︰收視率、閱讀率定義要明確

吳豐山指出,訂定媒體反壟斷法案是基於避免危害自由輿論形成,先進國家早有相關研究,媒體規模太大固然會造成壟斷,但媒體規模太小,也會影響新聞品質。

朝野立委昨也認為NCC版管得過於廣泛,不僅「集中度」之標準難以認定,收視率、閱讀率之計算方式,也授權主管機關分別訂定換算比率並公告。

國民黨立委羅淑蕾認為,收視率、閱讀率的方式應該要非常明確,草案授權主管機關訂定,她認為,NCC就是主管機關,必須負責任,告訴大家如何訂定標準。

民進黨團初步認為,NCC版草案管得過於廣泛,且「集中度」之標準難以認定。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昨表示,旺中併購案已經鬧很久了,社會也付出極大的成本,他覺得NCC應該予以駁回才是正辦。民進黨會在立法院推動反媒體壟斷的專法通過,這才是最根本、最制度面的,希望國民黨一起來建構健全的媒體環境。

901反媒體壟斷聯盟召集人陳曉宜表示,NCC版本草案以收視率做為跨媒體整合主要限制根據,但所謂收視率是以全國人口為母數的計算方式。根據ACNelson2011年收視率調查,全國六加一新聞頻道,包括年代、東森、中天、民視、三立、TVBS、非凡的收視率加起來僅二.二%,草案規範,新聞頻道併購的總收視率限制不得超過五%,根本就是「保障媒體壟斷」的專法。

媒改團體︰應以市佔率為限制標準

陳曉宜表示,NCC應以「市佔率」為限制標準,才能有效達到限制跨媒體整合的壟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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