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女方將GPS裝設在自己車輛上,供丈夫使用,是否同樣構成妨害秘密罪嫌;新北地院1名資深法官認為,若裝GPS是保護自己安全,借車給丈夫時忘了告知,不構成犯罪,但若女方原本就要追查丈夫行蹤,恐構成「窺視非公開活動罪」,兩者差別在於裝設者的「動機」。
張男昨受訪時表示,99年間,他因心情不佳,沒有告知家人,就跑到桃園散心,但抵達時,鄭女卻突然出現,他察覺有異,把車開到保養廠拆解,發現保險桿底下有一個菸盒大小的GPS衛星定位系統,現雙方已離婚,仍同住一個屋簷下,而張男否認外遇。
若女方將GPS裝設在自己車輛上,供丈夫使用,是否同樣構成妨害秘密罪嫌;新北地院1名資深法官認為,若裝GPS是保護自己安全,借車給丈夫時忘了告知,不構成犯罪,但若女方原本就要追查丈夫行蹤,恐構成「窺視非公開活動罪」,兩者差別在於裝設者的「動機」。
張男昨受訪時表示,99年間,他因心情不佳,沒有告知家人,就跑到桃園散心,但抵達時,鄭女卻突然出現,他察覺有異,把車開到保養廠拆解,發現保險桿底下有一個菸盒大小的GPS衛星定位系統,現雙方已離婚,仍同住一個屋簷下,而張男否認外遇。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