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妨害自由、傷害等前科的黃嫌,八日晚間九點至民雄鄉超商購物,和劉姓少年於狹道擦肩而過時肢體碰撞,雙方互不認錯又相互嗆聲,黃嫌氣憤難忍,上前怒摑劉男三巴掌,劉男見自己勢單力薄,趕緊打電話叫父親前來堵人,父子聯手將黃嫌痛打一頓後離去。
沒想到昨日凌晨一點多,黃越想越不甘心,另邀二名友人持槍上門討公道,跳下車就上前和劉姓父子及劉的另二名親戚一陣扭打,眼看四打三要敗下陣時,黃嫌突然掏出手槍對空鳴槍,隨即再向劉男親戚大腿開槍,黃嫌闖禍後,慌亂中棄車改搭同夥車輛逃跑。
警方從現場遺留的車輛和彈殼尋人,並鎖定有前科的黃嫌,黃嫌自知難逃追緝,上午六點帶著做案的制式槍械自首,被依殺人未遂等罪嫌送辦,檢方考量黃嫌為細故就持槍傷人,除夕夜向法院聲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