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今天在報導中透露,廣東省政府日前發出「關於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5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報導表示,這次調整的平均增幅為19.1%,第一類調整地區是廣州市,提高19.2%;第二類包括珠海、佛山、東莞和中山市,提高19.1%,調整後每月1310元。
此外,汕頭、惠州、江門和肇慶市提高19%,調整後每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130元。
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和雲浮市提高19%,調整後每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010元。
報導認為,調整後廣州的1550元每月最低工資標準,可能是大陸最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