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表示,依據「銀行發行金融債券辦法」第3條第6項規定,銀行發行外幣金融債券,除應經主管機關核准外,應另依中央銀行規定辦理,金管會已於核准函中請中國信託應另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
金管會表示,本次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發行人民幣計價金融債券,將是本國銀行發行人民幣計價國際債券(又稱寶島債券)之首案,未來可望有更多金融機構及一般企業透過此一管道籌措資金及提供金融商品。
中國信託表示,中國信託已完成中國銀行臺北分行開立人民幣清算帳戶相關作業流程,預計將於2月6日正式提供全面性人民幣業務,除了基本存、匯款服務之外,同時也推出相關人民幣計價結構型商品。
中國信託指出,人民幣業務啟動之後,已於本行開立外幣帳戶的客戶,無須再臨櫃辦理開戶手續,即可透過網路銀行或分行臨櫃轉存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