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記者劉麥文/綜合報導)為因應流感季節高峰期的來臨及農曆春節期間可能發生之流感疫情,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已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的適用對象,並且擴大使用期間,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除原有適用對象外,再增加「高燒持續48小時之類流感患者」及「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二類對象。
苗栗縣衛生局共備約57,720顆公費克流感藥劑,並已配發至56家合約醫療院所。只要民眾符合用藥條件並至公費藥劑配置點的醫療院所就醫,均可依規定使用公費藥劑。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局長羅財樟呼籲,民眾勿輕忽流感的嚴重性,尤其符合接種公費流感疫苗資格之高危險群,應儘速接種。但無論接種與否,都應養成正確勤洗手、良好的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生病在家休息、維持正常作息,以有效預防流感並降低傳播。如出現呼吸短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或濃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或高燒持續72小時以上等流感危險徵兆者,應戴口罩儘速至適當醫院就醫,掌握複雜疾病之黃金治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