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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豪門爭產會長李健熙保住上千億元

中時電子報/蔡鵑如/綜合報導 2013.02.02 00:00
南韓法院一日對三星集團旗艦公司「三星電子」會長兼南韓首富李健熙的豪門爭產官司做出一審判決,李健熙不必依照兄、姊等家族成員的要求,繳出價值四兆一千億韓元(約一千一百一十億台幣)的集團股份和現金,可避免流失他在集團內的掌控權。

首爾地方法院指出,三星集團已故創辦人李秉喆的長子,亦即李健熙(七十一歲)的哥哥李孟熙(八十一歲)、姊姊李淑熙(七十八歲)和另外三名家族成員,無法證明他們應該獲得三星電子與三星生命保險公司的股權。

法院判決,原告申訴部分內容,已超過十年的法律訴訟時效,訴狀提及的部分財產,無法被認定為李秉喆的「遺產」。因此在這場南韓史上最大的遺產糾紛官司中,由李健熙勝訴。

五名原告的律師稱,他們稍後會決定是否上訴。李健熙的律師則認為,判決合情合理。李健熙先前曾告訴媒體,如果要打官司,自己會奉陪到底,兄姊休想從他這裡「拿走一分錢」,因為父親早就把遺產分配妥當;如果他敗訴,一定會上訴到底。

李孟熙目前定居中國,他和李淑熙去年二月分別向法院提起遺產分割訴訟。李氏兄妹在訴狀中指出,父親生前以他人名義,把股票交付信託,這些資產依法應分配給所有繼承人,但父親在一九八七年去世後,李健熙未通知其他繼承人,擅自把這些遺產變更到自己名下。

李氏兄妹皆主張,李健熙和三星的控股公司愛寶樂園,應根據法定繼承份額,把股票和現金還給其他繼承人。

法院在判決前,原本希望李孟熙和李健熙能夠庭外和解,不過事與願違。李家兄弟不和在南韓早已不是祕密,李健熙曾大罵哥哥「貪婪」,李孟熙則痛批弟弟「舉止幼稚」。豪門官司本就引人議論,加上李氏兄弟多次隔空叫戰,更使這樁豪門遺產爭奪戰成為媒體和輿論八卦焦點。

據《富比世》雜誌的二○一二年全球億萬富豪排行榜,李健熙資產高達八十三億美元(約台幣二千四百六十億)。如果李健熙敗訴,三星集團旗下企業的股權架構不但得被迫重組,李健熙也將流失在集團內的掌控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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