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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海關合作協議2/1生效 落實ECFA早收關稅優惠

NOWnews/ 2013.01.31 00:00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財政部今(31)日表示,「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在去(101)年8月9日第8次江陳會談完成簽署後,將自102年2月1日生效實施。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中國大陸是台灣第一大出口市場以及第二大進口來源地,兩岸貿易量龐大,為因應龐大的貨物流及其衍生的問題,雙方海關合作益形重要。兩岸海關合作協議生效後可帶來包括「協助解決兩岸貨品通關」、「促進貨物便捷通關」、「合作打擊走私」與「落實ECFA早期收穫之貨品享受優惠關稅」等4大效益。

同時,還可藉由雙方海關建立的聯繫機制,解決通關問題;推動專業技術合作,便捷貨物通關作業;相互提供走私情資,打擊走私不法及開啟兩岸海關合作,促進國際關務交流。

財政部指出,ECFA早期收穫清單貨品自102年起全部適用零關稅,預計未來將有更多工業貨品納入ECFA優惠關稅項目,兩岸海關將建立更緊密的聯繫溝通平台,以有效解決雙方關稅估價、稅則分類及原產地認定等影響ECFA貨品通關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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