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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百貨賣場歲末年終公安大執法 建管、消防6家次不合格

大成報/ 2013.01.31 00:00
【大成報記者黃俞珍/台北報導】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將屆,各大百貨及賣場常於短時間內湧入大量採買年貨之人潮,臺北市政府為維護消費者購物之公共安全,自102年1月14日起至2月5日止,由臺北市建管處、消防局及消保官針對大型百貨賣場進行無預警的動態公共安全檢查,預計檢查32間場所。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會同建管處、消防局31日召開記者會說明至1月29日止檢查24間場所之檢查結果,其中「遠百愛買景美店」有違反建築法之情形,影響建築物內民眾之逃生避難,遭罰新臺幣12萬元外,並要求限期改善完畢。

另消防檢查不合規定者為「微風廣場」、「誠品股份有限公司西門分公司」、「新光三越百貨台北站前分公司」、「遠百愛買景美店」與「明曜百貨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已列管限期改善中,消防局並持續列管複查,如有逾期不改善或複查不合規定者,將依消防法第37條規定處以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陳信誠主任消保官強調,由於農曆年節期間,各大賣場為因應消費需求需大量進貨,容易有任意堆積貨品妨礙建築物內民眾之逃生避難情形,而百貨公司、賣場人潮眾多,若發生災害將造成嚴重傷亡,故市府列為重點工作項目並主動進行檢查,以確保市民及遊客之購物安全。

臺北市建管處陳建銘正工程司表示,針對大型百貨賣場於歲末年終期間進行動態公共安全檢查已列每年維護公共安全之重點工作項目。本次檢查「遠百愛買景美店」不合格項目為2樓逃生避難走道、2樓防火鐵捲門附設防火門前堆放雜物及2樓主要出入口防火門關閉時無法密合等違反建築法規定情形,影響建築物內民眾之逃生避難及公共安全,已依建築法重罰新臺幣12萬元,並當場要求改善完畢。

消防局技正張慶源表示,本次經查「微風廣場」、「誠品股份有限公司西門分公司」、「新光三越百貨台北站前分公司」、「遠百愛買景美店」與「明曜百貨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違反消防規定。不合格項目有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標示設備、滅火設備、排煙設備等消防安全設備及未依規定辦理自衛消防編組演練等 ,消防局已開立限期改善單,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如有逾期不改善或複查仍不合規定者,將依消防法規定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陳建銘正工程司進一步說明,大型消費場所是屬於短時間內人潮大量湧入,若發生災害將造成嚴重傷亡。未來臺北市政府之聯合稽查將持續擴大突擊檢查各類消費場所,凡查獲公安違規情形者,絕不寬貸。執行建築物公共安全抽檢的目的不在於罰鍰,而是在於提醒業者應重視維護場所之公共安全。因此,再次呼籲業者勿任意堆置雜物及貨品於安全門或梯間、防火鐵捲門下方、排煙室或走道,阻礙逃生動線而造成公共危險,民眾爾後如有發現不法之情事,歡迎隨時舉報,建管處一定會嚴格督導改善,以維各消費場所之公共安全,服務專線: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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