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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走地圖:簽署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的重要性

立報/本報訊 2013.01.28 00:00
■向紅岩近年來各地天然災害的發生與全球氣候變遷息息相關,促進國際間在自然觀測、防治技術等訊息互流,對降低天然災害致生損害實有莫大助益。台灣位於歐亞大陸板塊與菲律賓海板塊交界處,地震活動頻繁,每年記錄到的地震超過2萬次,為台灣主要的天然災害之一。位於海峽對岸的中國大陸,同樣也遭受大地震侵襲的威脅,歷史上也曾經發生重大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災害性大地震,例如1976年規模7.5的唐山大地震,距今較近則是2008年規模7.9的汶川大地震,災損之巨遠超台灣。

地震災害是兩岸人民面臨的共同問題,進行雙方地震即時監測合作與技術相互交流,提供科技資訊及經驗、加強合作發展防震減災科技,提升科技交流層級,加速地震科技的研發與其在災害防治上的應用,同為兩岸地震界的重要課題。

過去兩岸地震交流主要與中國地震局及其轄下各省局或研究所的長期學術交流,包括學術研討會及研究合作,已進行的有汶川地震(大陸中國地震局、大陸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橫跨台灣海峽聯合炸測實驗(中國地震局、福建省地震局、鄭州地物勘探中心),兩岸地震資料即時交換(福建省地震局),但均無任何正式科技協議簽署,達成對兩岸雙方的保障。

兩岸交流互訪已近20年,過去雙方有意願共同研究海峽的地震活動及構造,提升兩岸防震減災能力。並多次談及資料交換,但遇到最大的困難是:大陸方面對於位置(如地震站經緯度)有管制規定,因此無法進行資料交換。但目前大陸經濟發展,各重要都會區均設置地震觀測網,並與國際地震學界往來密切,汶川地震後,許多地震資料均已逐漸開放。其中福建省地震局更顯積極,希望與台灣進行地震資料即時交換,建立台灣海峽地震聯合觀測網,希望藉由高層協議進行長期性的合作,以避免受政策的影響或被操作矮化。

1604年泉州外海曾發生規模7.5的大地震,1996年澎湖南方也曾發生7.0地震,台灣海峽極有可能再次發生大地震。不過,兩岸對於海峽內地震位置都偏向一邊,測報的準確度不佳,唯有建立「台灣海峽地震觀測網」,才可以提升海峽地震監測能力。

2012年8月9日第八次「江陳會談」時,樂見雙方已同意針對「兩岸地震監測合作」議題,積極推動兩岸相關主管機關間之溝通與商討;期望後續雙方高層皆能避免受政策影響,努力達成科技協議,進行長期性的合作,如此將對兩岸地震定位、防災、及海嘯預警及科學研究產生相當大的助益。(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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