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今天表示,從民國100年起全面在各容易發生事故路口放置LED爆閃警示燈,防制重大交通事故。
警方說,今天清晨5時30分,警員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台61線西濱公路92.3公里處所放置的警示爆閃燈,被不明人士從中鋸斷竊取。
警方表示,由於爆閃燈很像警車燈光,多數駕駛人誤以為有警察攔檢,都會減速慢行,沒想到有人會貪小便宜偷竊公物。
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一名男子於昨天深夜偷走爆閃燈後,騎乘機車南下逃逸。
警方根據車籍資料追查後,發現車主住在竹南西濱公路附近一家鐵工廠。經查訪林姓車主表示,機車平時由他26歲兒子使用。
林男原先矢口否認,警方出示調閱的監視系統翻拍相片對質,林男見無法狡賴只好坦承24日深夜11時58分前往台61線西濱公路92.3公里處竊取。
林男供稱,覺得LED警用爆閃燈很炫,想將爆閃燈改裝所騎的重機車使用,才會偷竊,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