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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稅額試算服務 開放首次報稅族申請

卡優新聞網/方凡 2013.01.24 00:00

財政部推出個人綜所稅稅額試算服務,頗受納稅人好評,100年度綜所稅申報的566萬件中,有200萬件就是採用稅額試算完成申報。財政部今(102)年修正「綜所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放寬首次申報綜所稅的納稅義務人,可以向國稅局申請試算稅額服務,預料將有50萬申報戶受惠。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每年首次申報戶數約有20多萬,102年5月申報101年度綜所稅,還將加入被取消免稅優惠的軍教人員,人數約2、30萬人,開放可向國稅局申請稅額試算服務之後,如果全數提出申請,最多就有50萬首次申報的納稅義務人適用。

過去申報年度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的納稅義務人,101年度綜所稅申報,國稅局依例提供試算服務;而以往沒有所得稅申報經驗,今年才首次申報的納稅義務人,只要符合申報內容單純條件,2月15日起至3月15日止,都可向國稅局提出申請,屆時就可以收到國稅局寄發的稅額試算書表。

提交申請的方式有2種,一種是線上申請,一種是親自臨櫃申請,或委託臨櫃申請。其中線上申請須以自然人憑證,或是財政部審核通過的電子憑證,做為通行碼,透過財政部的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提出申請。親自或委託他人臨櫃申請,則須填妥申請書,並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向各地區國稅局申請,或是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申請。

申請稅額試算服務條件,包括無夫妻分居情形、申報戶成員均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且扶養親屬僅有父母及子女、所得均為扣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的所得資料、採標準扣除額、無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無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無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可扣抵稅額、免辦理所得基本稅額申報等。

國稅局依照申請人資料,審核符合適用條件後,就可以幫納稅義務人計算應納稅額,將於4月25日以前提供給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核對內容無誤後,即可繳稅或回覆確認,完成綜所稅申報。如果不符申請資格,則還是須要自行結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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