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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電信悠遊卡TSM 公平會附加條件過關

卡優新聞網/林惠琴 2013.01.24 00:00

日前金管會核准通過手機信用卡作業辦法,並開放銀行業者申請,啟動國內行動支付領域前進的齒輪。公平會進一步宣布,有條件通過五大電信業者與悠遊卡公司合資成立TSM平台,據悉相關業者初步將投入新台幣3億元,結合近距離無線傳輸技術(NFC)與手機SIM卡,實現「一卡多用」的科技生活。

目前行動支付成功營運的要素,取決於支付交易處理、手機環境與空中傳輸技術(OTA),即接受交易的商店、支援安全執行的介面與程式,以及電信營運商與信託服務管理(TSM)。為了搶攻商機,國內中華、遠傳、威寶、亞太電信與台灣大哥大,以及悠遊卡公司宣布合資成立經營信託服務管理(TSM)平台。

此舉引發立委質疑五大電信業者搭配悠遊卡公司,合計用戶數超過3,500萬人,但一卡通、台灣通等競爭業者的用戶僅280萬人與210萬人,恐涉及市場壟斷。不過悠遊卡公司強調,TSM平台類似「App Store」,申辦手機不會強制綁入SIM卡,將開放有悠遊卡或小額消費需求的民眾自行下載。

針對五大電信業者與悠遊卡公司合資成立TSM平台,推動「手機SIM卡多功能感應用途」服務,發展手機刷卡消費或作為門禁卡、悠遊卡業務。公平會作出決議,主張整合「一卡多用」符合全球趨勢,並且有利於跨產業或同產業間的合作與競爭,因此依照公平交易法第12條第2項規定不禁止結合。

然而考量市場各界存有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的疑慮,因此附加11項通過的負擔條件,包含新設事業成立4年後,參與結合的電信事業與關係企業,持有股份或出資額不得超過表決權股份或資本額的一半;同時悠遊卡公司與關係企業持有的股份或資本額,也不得超過表決權股份或資本額的1/10。

其他尚有新設事業不得拒絕參與結合事業的水平競爭者進場、不得拒絕其他行動支付平台互連與介接要求、不得經營或提供金融專屬相關業務或服務、不得對服務供應商與安全元件發行者提供差別待遇,以及正式營運前2個月,必須提供經營業務、個人與交易資料保護的辦法,並定期報告營運情況…等要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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