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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M平台過關 手機將可當信用卡用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3.01.23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3.01.23 謝莉慧/台北報導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23)日第1107次委員會議決議,有條件通過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電信、遠傳及威寶等5大電信業者,與悠遊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資成立新事業經營信託服務管理(TSM)平台,推動「手機SIM卡多功能感應用途」服務,未來民眾將可使用手機刷卡消費或當做門禁卡、悠遊卡使用。但外界質疑此舉是否將造成市場壟斷或限制競爭,因此公,平會訂定多達11項「附負擔」,避免外界對於不公平競爭的疑慮。

公平會指出,此項申報事業結合案,係依公平交易法第12條第2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但附加11項負擔,以確保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未來「TSM平台」將以近距離無線傳輸(NFC)推行動支付業務,目前資本額估計約新台幣3億元。

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指出,這種整合一卡多用發展能促進各產業間的合作與競爭,並符合未來潮流趨勢,能提高消費便利性與效率,具相當經濟效益,但因為5家行動業者再加上悠遊卡公司的結合,難免面臨外界質疑壟斷的壓力,所以附11個負擔通過。

孫立群指出,這11項「附負擔」多半是避免限制或不公平競爭的疑慮,包括:新設事業成立4年後,參與結合的電信事業與關係企業,持有或取得股份與出資額,總計不得超過「表決權股份」或「資本額過半」,而悠遊卡公司與關係企業持股或資本額也不得超過1成;另外,不得拒絕參與結合事業的水平競爭者,包含行動通信及電子票證業者等自由進入或退出新設事業,因此不會發生綠委質疑中南部相關業者無法進入的壟斷問題;同時,為了使其他行動支付平台也可以參與競爭,未來只要沒有正當理由,該平台不得拒絕其他行動支付平台互連及介接的要求,也不得阻礙其他行動支付平台在行動裝置上實現行動支付的可能性。

公平會強調,該結合案不會影響5大電信業者的激烈競爭,因為電信收費、優惠分鐘數、通訊品質等仍取決於市場機制,不會因為成立TSM平台就被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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