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對裁定結果不服,決定繼續提出抗告。
北檢上週將孫鐵漢等人聲押,不過,院方裁定台苯前、後任董座張鍾潛及劉正元各以一千萬元交保、孫鐵漢三千萬元交保、台苯前財務副總蘇嘉屏八百萬元交保、前發言人陳明得兩百萬元交保;檢方提起抗告被駁回,又再提出抗告;院方昨三度開庭,裁定孫鐵漢加保一千萬元、張鍾潛及劉正元各加保五百萬元、蘇嘉屏加保兩百萬元、陳明得加保一百萬元。
檢方主張,台苯公司多年來遭新舊團隊以財報不實、認列海外子公司虧損及暗槓購買天籟溫泉會館兩千萬元回扣等三大手法,掏空逾十億元,但涉案被告均否認涉及不法。
張鍾潛向法官表示,台苯子公司眾多,財報均經會計師簽證,對於十多年前的案情細節也不記得;素有股市「大公孫」之稱的孫鐵漢則稱,他的投資事業都是正派經營。至於期貨大王張松允、天籟建設董座邱亦志及礁溪老爺副董事長許文通賣出天籟股權給台苯,暗中付出兩千萬元回扣,孫鐵漢也坦承收了這筆錢,並稱「這是業界習慣」。
檢方認為,全案仍有被告未到案,加上張鍾潛等人在海外恐有資產,又涉及證交法重罪,有逃亡及勾串之虞,要求裁押。
不過院方認為,被告證述明確,彼此間有利益相反情形,難以認定是共犯關係或具有勾串之虞。此外,未到案證人並無故意不配合檢方偵查,檢方以證人未到案為由,做為聲押理由,並不符合羈押要件。
院方指出,檢方未搜得關鍵物證,卻主張張鍾潛等人有湮滅及隱匿證物可能,但實際上也可能不存在此物證,無法斷定被告有滅證之虞。院方也認為,張鍾潛及劉正元的健康狀況不佳,須定期看診及服藥,決定以重保方式及要求被告赴警局報到等方式來取代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