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苯掏空案,張鍾潛等五名聲押被告,經高院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台北地院重新裁定後,北院合議庭經八個多小時庭訊,晚間依舊諭知五人交保,金額和先前一樣,但附加不得接觸和騷擾本案被告、證人,並每周一上午十點定時管區報到的條件,全限制住居、出境、出海;若有違反則撤保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