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1/152.公司名稱:青鋼金屬建材(股)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01月07日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二次買回之庫藏股減資基準日(101年12月31日),應以第二次買回庫藏股之買回終止日為基準日之起算日,原訂減資基準日即日起取消。6.因應措施:更正後庫藏股減資基準日,待董事會擇日召開通過後另行發佈重大訊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