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議庭法官在上一次開庭時曾表示,就算錄音經過剪接,初步看來也沒有影響語意脈絡;根據了解,法官這次勘驗錄音,並逐句確認語意,兩造還可當庭對質表達意見,似乎有意藉此進一步釐清錄音光碟所應扮演的角色及其證據效力。
此外,根據特偵組的說法,當初是以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和財產來源不明等4項罪名起訴林益世,雖然林益世說新台幣6,300萬元不是主動索討得來,但他是否透過「實質影響力」來改變中鋼(中聯)的決策,並非只能從錄音內容來查證真相,相關證人的證詞也是證據之一,還有林益世無法交代的財產來源,以及林母燒毀美元現鈔等,同樣都是後續應該觀察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