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保費中包涵了由所屬投保單位發給,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以上的獎金。非所屬投保單位發給的兼差所得。沒納入投保金額的執行業務收入。持有股票受分配的現金股利、股票股利。利息所得。租金收入。上述6項單次所得金額達5000元以上,而未超過1000萬元部分,均應扣繳補充保費。
因此,研究生擔任教學助理等工讀所得達5000元以上,也需被扣補充保費。而台聯立委林世嘉對外表示,昨朝野協商總預算時,衛生署副署長戴桂英主動表示,立委質疑研究生工讀所得被扣補充保費不合理,衛生署檢討後也認同,研究生工讀所得,只要不超過基本工資,就不會被扣補充保費,但超過基本工資部分,仍須被扣補充保費。
據勞委會建議基本工資案經行政院拍板,元旦起原定基本工資中月薪18780元增至19047元已有條件調漲( 須連2季GDP>3%或連2月失業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