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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獎金重議 立院要政院提核算辦法

中央廣播電台/陳沂庭 2013.01.11 00:00
國營事業績效獎金的發放出現重大轉折,立法院院會今天(11日)無異議通過親民黨團的決議案,要求行政院擬具「公營事業及財團法人績效獎金核算辦法」,對不同主管部會、產業、組織型態及經營模式的各單位,訂定公平且足以激勵員工的績效計算及核發標準,並於3個月內送立法院備查。

台電、中油100年度(2011年)合計虧損超過新台幣800億元,員工卻能領到最高額的績效獎金,引發外界批評。立法院朝野日前協商達成共識,台糖、中油、台電、台水4家公司100年度的績效獎金不得超過1.2個月;101年度(2012年)起,國營事業有盈餘者才可發放績效獎金,但也不得超過1.2個月。

不過,多位國營事業工會代表11日上午向立法院長王金平陳情,認為改革不該齊頭式處理,應由行政單位擬具辦法,避免過於草率、民粹。王金平回應表示,對於101年度(2012年)的績效獎金,立法院認同應該有新的處理方式。

立法院會隨後無異議通過親民黨團提出的決議案,要求行政院立即全面檢討現行各公營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的績效核算及獎金發放標準,並整合各部會意見,儘速完成法制化。行政院並應先擬具「公營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經營績效獎金核算辦法」,針對不同主管部會、產業、組織型態及經營模式的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訂定公平且足以激勵各單位員工的合理績效計算及核發標準,並於3個月內送立法院備查。王金平說:『(原音)這個辦法希望3個月內能夠提出,然後送到立法院備查,那備查過後,也就等於說立法院接受這樣的一個辦法。』

至於原先的協商結論是否需要做文字修正?王金平說,要等行政院提出的辦法出爐後才能確定。據了解,朝野預計下午將再次協商,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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