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雙十條款」,凡持有全國性報紙或是無線廣播電視百分之十以上股東,不得經營有線電視,但可持有有線電視低於十%股權。交通委員會還通過臨時動議,要求現況若不符合條文者,法令施行後要限期改正。
業者說,雙十條款對於數位匯流應有一定程度影響,若未來立院三讀通過,只要各平面媒體想跨入有線電視領域,都會受到限制。
民進黨立院黨團版的《廣電三法》,昨日火速初審通過。但是,由於內容仍有諸多疏漏,NCC目前正著手草擬更完整的「反媒體壟斷專法」。NCC主委石世豪昨日在立院備詢時表示,預計三月份草案出爐後就會舉辦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修訂後,就會盡量趕在四月時提至行政院會審查。
針對民進黨團的《廣電三法》版本,石世豪表示,草案對於設置「外部獨立董事」的規定,全台為數眾多的廣播、電視台,規模各不相同,是否一律都得設置「外部獨立董事」,恐怕也會面臨爭議。
石世豪進一步表示,有關「編輯室自主公約」部分,雖然適合在新聞頻道中推動,但草案卻將與新聞無關的頻道也一體適用,預料將湧現不少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