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克流感展延效期 疾管局:比照歐美戰備做法

NOWnews/
13 年前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抗病毒藥物「克流感」過期,到底還能不能用?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展延庫存的克流感效期由5年延長為7年,意外招致批評,但疾管局澄清,做法完全比照歐美國家,且這批藥品是做為戰備儲存用,不到最後緊要防疫關頭,不會釋出使用。

自由時報今(8)天以「扯!克流感效期展延,羅氏藥廠球員兼裁判」為標題報導,質疑疾管局這項政策的適當性。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周志浩表示,因應可能的流感大流行,政府定期會採購克流感儲備做為防疫物資之用,日前獲得展延保存效期的這一批藥物,約有250萬份,效期皆由5年展延為7年;另有已經逾期7年的15萬份克流感,也一併在庫儲存。

疾管局也澄清,目前在美國、歐盟、澳洲等醫藥先進國家,也都會根據原廠所出具的安定性試驗報告予以展延效期,並非由衛生主管機關再行檢驗確認,國內做法與其他國家完全相同。

丟了很可惜!周志浩強調,溫濕度良好的保存條件,加上每年定期進行安定性試驗,過期藥並非全然無用武之地,因為一旦爆發大流行,全球克流感大缺貨,過期藥小兵就能立大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