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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界:如公款公用 貪污罪法辦太重

自由時報/ 2013.01.06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湯佳玲、林曉雲、蘇孟娟、何宗翰、林孟婷、鍾麗華、林國賢/綜合報導〕又有教授因研究費申領遭起訴,國科會主委朱敬一說:「這個打擊太嚴重。」台大校長李嗣涔認為,公款私用當然要處罰,但公款公用者多只是便宜行事,用貪污罪法辦太重了,應符合比例原則。

中研院院長翁啟惠表示,國外科技計畫不論在經費流用還是項目變更都非常有彈性,今年度用不完的經費也可留至下一個年度使用。國科會「計畫經費支用彈性案」實施後,業務費、研究設備費與國外差旅費三個項目間的流用比率放寬至五十%,相信可減少類似案件。

教長:用於學術 應從寬處理

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如果把公款用在學術用途,並無貪污的主觀犯罪意圖,希望司法能給教授一些機會從寬處理。

成功大學主秘陳進成、中興大學主秘陳吉仲表示,同仁沒有貪污犯案的意圖,卻因為缺少嚴謹的法治觀念,便宜行事,整起事件應是全國性會計制度造成。虎尾科技大學校方表示,初步清查老師請款都依照相關程序。

農委會藥毒所長費雯綺說,副研究員呂水淵購買顯微鏡上的照相機,應申請「設備費」,卻因為計畫只剩下「維護費」,為了省事,直接拿「維護費」購買。呂水淵近日情緒低落,心情大受影響。

國家衛生研究院副院長王陸海說,做實驗經常經費不足,餘款沒用完很可惜,有些人可能是年底先放幾萬元到廠商那裡,並非中飽私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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