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揆說,近來有一些學生及社會人士關切媒體併購案,我國是民主法治的國家,相關問題已交由公平交易委員會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處理,行政院尊重兩個獨立機關依法進行審查,不宜也不會介入個案審查。
陳揆指出,涉及公平交易委員會部分,已在個案發生後,主動通知相關單位進行申報。公平交易委員會審查申報內容是否符合規定,並依公平交易法第12條規定,就結合後「整體經濟利益」是否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加以審查,行政院尊重且信任公平交易委員會審查。
NCC依法對外資持股比例、董監事資格審查
陳揆進一步表示,涉及電子媒體部分,廣電三法(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中對於廣電事業的股權取得或營業規模限制已有相關規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將依法對外資持股比例、董監事是否符合法定資格,以及是否需辦理營運計畫變更程序等進行審查。
陳揆強調,對於媒體併購案,因為涉及獨立機關權責,行政院基於信任並尊重獨立機關的專業,不宜也不會介入個案審查,相信主管機關會秉持依法行政的原則來執行職權。
陸外資疑慮非政府審查的標的
對於部分人士關切陸資或外來資本的疑慮,陳揆指出,廣電三法對外資持股有一些限制;但是,涉及媒體的股東或經營者個人的政治立場或政治傾向,則非政府審查的標的,政府也不會因此介入或干涉媒體交易。
陳揆強調,我國已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於其第十九條第二項揭示「多元資訊取得」原則,政府會加以落實,行政院支持通傳會以廣播電視為核心,就跨媒體併購影響閱聽讀市場的健全性研提法案,以落實執行且保障多元資訊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