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衛生局今天表示,明年元月1日凡設籍滿1年以上的30歲以上縣民可到各鄉鎮衛生所免費「金好康健康檢查」(抽血檢查)外,可自行覓妥合法公私立醫療機構作健康檢查,並申請補助1/2健檢費用,每人每兩年申請1次,每次補助新台幣3500元為限。
縣府補助健檢項目,除一般檢查外,須有超音波、上消化道內視鏡(胃鏡)、大腸鏡、電腦斷層、放射線骨質疏鬆、核磁共振、正子掃描等檢查中的一項。
申請人應在健檢日起3個月內檢具相關文件,向縣府衛生局申請補助,逾期不受理。以不正當行為或虛偽證明、報告、陳述而領取補助金者,應返還補助金額,並自發現日起兩年內不得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