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女拒同居 提詐欺告訴
檢方偵辦此案時,相關人士證稱,卓男當時返回高雄美濃老家時,宣稱只要遇到心儀小姐,就會給對方2000萬元,若替他再生小孩,還有1億元可保障孩子生活,但不少媒人居間撮合都失敗。
直到有一天,卓男突然從電視上看到林玗蒖在拉提琴,驚為天人,直誇長得真美,一旁媒人剛好認識林女的父親,立即聯繫雙方認識,林父小卓男2歲,兩人因是同鄉,相談甚歡,他贊同此門婚事,但要求須先購置一戶豪宅給女兒做為生活保障。
雙方談妥,由卓男將當時市價上千萬元的台北市臨沂街的房屋,登記在林玗蒖名下,並在91年間辦理結婚登記,林女後來以經營兒童音樂班虧損為由,要求卓男匯款525萬元。
不過,雙方後來鬧翻,卓男懷疑林家父女檔覬覦他的財產,根本是詐婚騙財,憤而提告,不過,有媒人向檢方證稱,在這樁婚事還沒談成前,卓男就自動匯款給林女,很多美濃人都知道這件事。
檢認定夫妻贈與 不起訴
檢方認為,卓男是將林女視為結婚對象,才自願贈與款項,而且雙方有登記結婚,無法僅憑林女婚後不願同居,就認定有施用詐術,卓男是基於夫妻情誼借款,難以認定被告有詐欺犯意。
記者致電林女曾擔任過樂手的節目所屬八大電視台,八大電視台表示,該節目已經停播多年,製作單位員工大部分都已經離職,無法聯絡上林女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