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煊昨受訪指出,主張廢除死刑的人口口聲聲說,死刑犯被一槍打死人權在哪?但有沒有想過被害死的人,他們的人權又在哪裡?身為虔誠基督徒的王建煊說,基督教的神是「公平正義的神」,聖經說「公義使邦國高舉」,「賞罰嚴明」就是一種公平正義。他提到,死刑犯被槍決前還會先施打麻醉針,讓死刑犯不會感到那麼恐懼,但當被害人被殺時,卻是恐懼得不得了,必須要注意被害人的人權,才會讓作奸犯科的人有所顧忌。
王建煊並反問,主張廢死者認為,死刑不足以抑制殺人犯,難道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就能夠抑制犯罪?同理可證,死刑若因此可以廢止,那麼判一年、判十年也都不會有效果,豈不是要通通廢掉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