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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明斯: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12.24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1.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101年12月23日之B4部分新聞內容2.報導日期:101/12/233.報導內容:摘錄媒體報導”艾笛森入主琉明斯 規則聯盟 合攻LED照明”...........因應產業變化,LED封裝廠艾笛森(3591)董事長吳建榮出任同樣也是LED封裝廠的琉明斯〈5265)董事長職務,正式主導經營琉明斯。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媒體報導艾笛森入主琉明斯乙事,艾笛森係透過其轉投資艾發投資(股)公司自102/1/1擔任本公司董事長職務,因艾發對本公司持股比例約5.7%,且僅擔任一席董事,故入主之說法為媒體自行善意推估,並非本公司對外公告之訊息,特此聲明。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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