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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傳真機-性侵四歲女 逞慾十年判十年

中時電子報/(李坤建) 2012.12.23 00:00
新竹縣一名捆工把女兒當成洩慾工具,從女兒四歲讀幼稚園起,每周一至三次強迫女兒幫他口交並發生性關係。被害少女國三時自殘,被師長發現追問,才得知遭狼父蹂躪長達十年。新竹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狼父十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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