卅二歲男子江旻峰平日無所事事,二年前持假槍逼迫三名流鶯幫他口交、手淫,並搶走對方財物,事後,被害女子因認出江男胸前的刺青,報警後將他逮捕。最高法院認為,江男惡性重大,昨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將他重判十四年徒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