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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泰興:代子公司WINTEN TECHNOLOGY CO., LTD.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三款規定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12.21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20款1.事實發生日:101/12/21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億泰興電子科技(蘇州)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全資子公司WINTEN TECHNOLOGY CO., LTD. 100%轉投資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5598(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3244(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3244(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為維持億泰興電子科技(蘇州)有限公司縮編後的營運活動。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0533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92275.計息方式:依約定之計息方式。6.還款之:(1)條件:依約定之條件方式。(2)日期:依約定之日期方式。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324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92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前次公告事項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為-10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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