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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鳳強案 監院糾正海軍司令部

中央商情網/ 2012.12.20 00:00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012年12月20日電)監察院調查海軍168艦隊長張鳳強案,認為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督導不周,統裁部及海軍艦隊指揮部管制不力,糾正海軍司令部。

查案監委葛永光受訪指出,張鳳強被監院約詢時,也承認違反規定,也接受記1小過的懲處,監院不追究張鳳強部分。但「此事不完全是張鳳強一個人的責任」,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統裁部、海軍艦隊指揮部都有違失,國防部應自行議處失職人員,並回覆監院。

監察院指出,海軍168艦隊7月25日在東部海域演習操練時,張鳳強疑似違反演訓紀律,擅自更改計畫,逾越操演範圍,監委葛永光、趙榮耀、李炳南調查此案,提案糾正國防部海軍司令部,今天通過糾正案。

糾正案文指出,海軍168艦隊編成62.9支隊,參加101年訓練總驗收艦隊一般戰術對抗操演,沒有依操演規定,逾越操演海域,違反操演紀律,有違失。

監委認為,這次操演指導計畫既然已經明確規定操演海域,62.9支隊應遵守,不能逕行主張操演船艦不受防空識別區(ADIZ)的限制,否則無法在為期2天的海上實兵對抗期間進行攻防兩軍接戰,達到操演目的。

監委認為,海軍司令部督導不周,導致這項違失;統裁部沒有查覺62.9支隊駛出操演海域、及時導正,管制不力形同虛設;海軍艦隊指揮部操演管制不力,虛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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