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後以新日光為存續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名稱為「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旺能目前最大股東台達電自公開收購以來即支持這項合併案,預計將持有合併後新公司約17%股權,為新公司最大股東,並承諾持續支持合併後新公司經營團隊。
這項合併案預計於2013年2月6日提請雙方臨時股東會通過,在取得相關主管機關同意後,暫訂合併基準日為2013年5月31日,合併時程將視實際進行狀況調整。
合併後以新日光為存續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名稱為「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旺能目前最大股東台達電自公開收購以來即支持這項合併案,預計將持有合併後新公司約17%股權,為新公司最大股東,並承諾持續支持合併後新公司經營團隊。
這項合併案預計於2013年2月6日提請雙方臨時股東會通過,在取得相關主管機關同意後,暫訂合併基準日為2013年5月31日,合併時程將視實際進行狀況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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