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南港區某高職男老師郭德星,在鄰校的高中泳池浴室架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女學生洗澡等畫面長達4年,有7人因此受害,一審重判他4年2月,郭上訴後拿出300多萬元賠償,達成和解,高等法院昨天改判2年徒刑,可易科罰金72萬元定讞。據指出,郭德星犯案後已被解聘,且出售房屋籌賠償和解金,可謂付出不小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