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車站捲入誹謗官司 跌倒姊控影射怒告
蔡指吳邊唱邊指她
曾因多次搭公車跌倒而狀告司機求償,被外界稱為「公車跌倒姊」的蔡姓婦人,月前參加「中華單親家庭互助協會」舉辦的慶生會時,認為吳姓婦人選唱的「車站」不僅有故意影射她之嫌,還用手遙指向她,引起眾家兄弟姊妹對她注意,憤而提出妨害名譽告訴,要求「還我公道」。
吳女稱蔡女對號入座
家住台北市萬華的46歲吳婦,警訊時表示「我又沒有針對任何人,她幹嘛對號入座!」並反駁說「我唱的是車站耶!火車上怎麼會有『公車跌倒姊』呢?」警方訊後仍依法函送偵辦。
50歲左右的蔡婦向警方控訴,她月前應中華單親家庭互助協會邀請,前往北市林森北路一處卡拉OK,參加會員慶生會,席間,吳婦手拿麥克風,邊唱台語歌「車站」,邊說「這裡有位『公車跌倒姊』,」並用手指著我!
她向警方表示,對方就是故意叫在場會員注意她,且重複暗指她靠搭公車故意跌倒方式賺錢,她說:「感覺受到侮辱。」
吳婦被通知到案時說「我只是在唱『車站』呀,又沒指明是她,更沒用手指向對方」,警方鑑於兩方說法迥異,先將全案依誹謗罪嫌函送偵辦。
在多家公益團體擔任志工的吳婦受訪表示,「『公車跌倒姊』又沒有註冊,根本不代表任何人,」她說「唱歌時根本不知對方在場,怎會想去羞辱對方。」
對於吳婦說法,蔡婦受訪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等訴訟結果再發表意見。
據指出,蔡婦和吳婦間似乎早有嫌隙,中華單親家庭互助協會也因本案苦惱,有人認為是「私人的問題」、也有人說是「女人間的戰爭」,協會很倒楣。
住在北市內湖的蔡婦,99年間帶當時8歲的兒子搭光華巴士,兒子因故摔倒受傷,蔡婦控告王姓女司機;另於去年7月、今年2月和3月間,蔡婦又以大都會司機車速太快,致使她及外孫分別受到擦、摔傷為由,提出賠償要求。
蔡婦3年內的4起訴訟案件,有提出證人或驗傷報告,但光華巴士司機獲不起訴起處分;100年案件獲和解;今年2月案件與大都會司機尚未調解完成;3月案件則與大都會許姓司機達成和解。
因蔡婦多次提告或求償,有大都會公車司機製作附有蔡婦照片的小型海報,加註「此人為本公司忠實乘客,載到請小心駕駛…」等語,以致有司機遇上蔡婦搭乘時,甚至「龜速」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