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率豐:公司薪資報酬委員金宗康委員依法自然解任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6款1.發生變動日期:103/03/20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金宗康/本公司現任董事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待本公司董事會於三個月內委任後,另行公告。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依法自然解任6.異動原因:依100年3月1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六條第五項規定,薪資報酬委員會三分之一以下成員得由公司一般董事擔任之,緩衝期間將於103年3月19日屆期,金宗康董事委員為公司一般董事,自103年3月20日起不得繼續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之成員,故配合法令規定,自然解任。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1/05/25~104/05/248.新任生效日期:待本公司董事會於三個月內委任後,另行公告。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薪委會職權辦法第四條規定, 自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三個月內召開董事會補行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