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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擬訂指定接生費 婦團憂紅包文化再現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2.12.15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2.12.15 楊宗興/綜合報導

衛生署日前邀集婦產科醫學會、醫改會、消基會等單位開會研擬,未來產婦如要求主治醫師在非值班時間接生,需支付「指定接生費」,婦女團體認為此舉形同對產婦剝2次皮,認為衛生署應該監督醫院合理付給醫師,而不是反過來向產婦收錢,她們擔心這將使醫院的「紅包文化」死灰復燃,醫生會先照顧有能力付費孕婦的狀況,因此強烈反對「指定接生費」的措施。

台灣女人連線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等婦女團體及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今(15)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反對衛生署打算訂定「指定接生費」的收費標準,以給付醫師在非值班時間接生的加班費,婦團呼籲,醫院應將健保給付給醫師的費用確實付給醫師。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說,健保生產給付不論是自然產或剖腹產,都包括接生費,由於自然產時間不定,還包括待產時間的成本與「非值班時間」(加班費)的給付,因此,婦女不需要再另外付費。

婦女新知基金會顧問沈采穎指出,醫院剝削醫師而將費用轉嫁給消費者,這是不合理的。台北市女權會理事長劉嘉怡則認為,婦女都希望由為自己產檢的醫師接生,且生產本來就無法事先預知時間,若因婦女在主治醫師非值班時間生產,要向婦女另外收取一筆費用,嚴重違反公平合理原則。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醫師反應給付不夠,衛生署就應該要求計算醫師從孕婦做產檢開始後所有的醫療服務費用,檢討目前生產給付點數是否反映醫師負荷量,對給付進行調整。

滕西華擔心,額外付費是巧立名目的變相紅包文化,違反行政院衛生署推動的責任醫師制,也顯示孕、產婦周產期全人照護計畫不周延,此外,若要降低產科醫師的負擔應管理每名醫師照顧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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