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屆總統大選不在籍投票 排除海外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答覆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質詢時表示,經與中選會研議,預計下屆總統大選實施不在籍投票,地區與對象不及於海外,只在國內離島、山地偏遠聚落(山地鄉)等。

中選會秘書長鄧天祐受訪表示,推動原則以「單一性、全國性」選舉種類優先採用,再擴大到其他選舉種類,目標下屆總統副總統選舉適用,屆時選民須事先申請核准移轉選票,到其非戶籍地的居住地投開票所,於投票日領投票。

至於下屆立委選舉是否引進不在籍投票?鄧天祐說,立委選舉區有區域、不分區、原住民等,七十三個區域選區的選票都不同,複雜度較高,暫不考量,原住民選區較可能先上路。

內政部民政司長黃麗馨表示,事涉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若政策方向確定,未來兩年要修法配合。

她說,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規定總統副總統選舉,「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亦即選民必須返國行使投票權,且限在我國自由地區進行,身在中國的我國公民,不能不在籍投票。

黃偉哲認為,朝野高度不信任的政治環境下,貿然推動不在籍投票,會產生許多疑慮,尤其若採通訊投票、提前投票,「風險更大,我一定反對」,若選民在工作、求學之地,離住所最近的投開票所親自領投票則可以討論。

民進黨立委潘孟安表示,有關部會研議不在籍投票,未見配套措施,恐徒增選舉混亂,被質疑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