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鋒說:「那是道具槍,我當時要去趕火車,沒有發生行車糾紛,對於取槍動作引起後方駕駛的恐懼,我深感抱歉,希望能當面向周先生致歉,期待能平息風波。」
警方表示,前天早上10點24分接獲110轉報,建國高架橋忠孝東路出口有駕駛亮槍,立即從車牌進行攔截,2分鐘後在忠孝東路、紹興南路口將車子攔下。
警方荷槍實彈要求林男下車,林乖乖配合,急著解釋:「我是一時心血來潮,才下車取瓦斯槍放在右前座,沒有發生行車糾紛。」
警方不敢大意,將林男帶回派出所,經初步鑑定,槍枝不具殺傷力,裡頭也沒有子彈,林男坦承行為不當,訊後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