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公告】新至陞:投審會核准本公司間接持有之昆山新至升塑膠電子、昆山新日升電子科技及昆山新至升模具工業合併案

中央商情網/ 2012.12.06 00:00
日  期:2012年12月06日公司名稱:新至陞(3679)主  旨: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本公司間接持有之昆山新至升塑膠電子有限公司、昆山新日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及昆山新至升模具工業有限公司合併案發言人:陳亞筠說  明: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01/12/6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存續公司:昆山新至升塑膠電子有限公司消滅公司:昆山新日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昆山新至升模具工業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存續公司:昆山新至升塑膠電子有限公司消滅公司:昆山新日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昆山新至升模具工業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1.昆山新至升塑膠電子有限公司:本公司間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昆山新日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間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昆山新至升模具工業有限公司:本公司間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2.選定對象為關係人之原因:整合集團內部資源。3.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不影響股東權益。7.併購目的:整合集團內部資源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整合集團內部資源,以達資源配置效益最大化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無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不適用11.預定完成日程:完成日期將視實際作業進度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合併後消滅公司之帳列資產、負債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存續公司依法承受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昆山新至升塑膠電子有限公司:生產及銷售各類塑膠製品等昆山新日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及銷售各類塑膠製品等昆山新至升模具工業有限公司:模具製造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無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該合併案業已於100年12月27日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並於101年12月5日取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案。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