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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冠電:公告本公司增加取得深圳冠順微電子有限公司股權間接大陸投資增加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12.06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事實發生日:101/12/6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透過第三地區WISDOM TOPRICH TECHNLOCY LIMITED以股權轉讓方式取得深圳冠順微電子有限公司其他股東持股冠順公司的40%股權,成為冠順公司持股100%之唯一股東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248,000股每股價格:人民幣0.0403元(約新台幣0.2元)交易總金額:人民幣10,000元(約新台幣50,000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深圳冠順微電子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USD62萬元整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不適用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電子產品技術開發及相關產品進出口與批發經營活動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USD213仟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USD-350仟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USD37.2萬元(折合新台幣11,877仟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伊順電子有限公司無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本公司子公司(WISDOM TOPRICH TECHNLOCY LIMITED)應於股權轉讓協議書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支付股權轉讓款人民幣10,000元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為有效整合資源及取得對冠順公司經營權有100%控制之目的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2.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3.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USD287.2萬元(折合新台幣86,877仟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22.43%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0.51%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11.64%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USD37.2萬元(折合新台幣11,877仟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3.07%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44%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1.59%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00年度NT$-6,169仟元99年度NT$-1,731仟元98年度NT$0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0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5.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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