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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實施 記得清理自家防火巷

台灣好新聞/ 2012.12.03 00:00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已公布實施的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規定防火巷或防火間隔不得堆放雜物、資源回收物。臺南市政府環保局長張皇珍提醒市民,確實清理自家防火巷,不要堆放雜物,以免影響環境衛生,成為登革熱病媒蚊的溫床。

環保局指出,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於防火巷或防火間隔堆放雜物、資源回收物,由行為人清除;行為人不明時,由土地所有人、建物所有人或使用人清除。」違反本條法規,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時仍未改善,將按次連續處罰。

環保局表示,市民常把不用的雜物堆放防火巷,時間久了就忘了,不但喪失物品本身的價值,更使防火巷成為髒亂死角。尤其最近登革熱防疫稽查發現,防火巷堆放許多瓶瓶罐罐,下雨後裝滿雨水,成為登革熱病媒蚊繁殖的溫床。加上老鼠、蟑螂橫行,防火巷成為髒亂與不衛生的代名詞。

環保局呼籲,為了讓我們生活的環境更美好,杜絕登革熱等傳染病,市民不僅要自掃門前雪,更要打掃屋後防火巷。發現鄰居在防火巷堆放物品,要請他們負責清除,否則行為人不明時,屋主或地主就得負起清理責任。相關規定可至臺南市政府網站(http://law01.tainan.gov.tw/glrsnewsout/LawCategoryContentList.aspx?id=0126&CategoryList=01|0126)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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