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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行政法院得遠距視訊

中央社/ 2012.12.03 00:00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3日電)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為便於處在行政法院處所當事人及代理人訴訟進行,明定行政法院認為適當時,得進行遠距視訊審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下午初審通過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顧及行政法院處所的當事人、代理人,便利訴訟進行,新增行政訴訟法第130條之1,行政法院認為適當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進行遠距視訊審理。全案不須交付朝野協商,提報下次院會處理。

司法院副秘書長姜仁脩會後受訪表示,一旦完成修法,新制與舊制的差別在於:過去只有證人、鑑定人可以准用遠距視訊的規定,當事人與代理人沒有辦法比照辦理。

他進一步說,這次修法主要針對當事人與代理人可以遠距視訊進行審理,目前設備都有,只要完成法案三讀,馬上就可以做。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做成決議,請法務部正視K他命氾濫的現狀,在兩週內提出雷厲風行查緝的具體對策方案,並研議加重毒品製造、運輸、販賣者的刑責,且考量將K他命改列為第二級毒品的可行性,在1個月內研擬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規定送立法院審議,

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會後受訪表示,法務部將於12月27日舉行毒品審議委員會,討論是否將K他命升級為二級毒品、以及如果升級為二級毒品需要有哪些配套措施,必須整體考慮;目前為止尚未做成決定。

他說,如果毒品審議委員會討論後,決定將K他命提升為二級毒品,不一定要提修正草案,只要送行政院會核定後就可以實施。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下午初審通過的行政訴訟法第130條之1規定,當事人、代理人之所在處所或所在地法院與行政法院間,有聲音及影像互相傳送之科技設備而得直接審理者,行政法院認為適當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該設備審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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