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林淑芬痛批「勞委會自廢武功」、「勞工是最弱勢團體」但政策未見重大捍衛關廠歇業無依的勞工權益。
立委盧秀燕等40人則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立委盧秀燕等說明,企業經營仍應兼顧勞工權益,今年因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仍持續增加,觀察到不少企業透過業務性質變更巧立明目「吃勞工豆腐」,她提修正草案中針對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適宜要求加重罰鍰,從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提至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一案最高可罰50萬,確保企業雇主重視,並使勞工可以順利回到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