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支部落共住有五十戶阿美族原住民,他們從民國七十二年遷移到大漢溪旁行水區居住至今,長久以來,年輕人在外工作,長者則在溪畔住屋照顧家小勉強過活,汛期一到就四處遷徙,由於屬河川行水區,不能接電,過著用溪水卻無電的生活。
僅限原始住戶
六十二歲的崁津部落頭目張清林表示,族人一直過著沒自來水、沒電生活,直到十年前向附近住家接電,但每戶每年要繳新台幣四千元租金,無法自主享受電力。
縣長吳志揚昨主持通電典禮時說,兩部落族人居住地仍在行水區,已協調水務局規劃部落防洪工程,希望安全無虞下,讓此處原住民能維持傳統部落型態生活。
縣府原民局協調通電,有人質疑在河川行水區有違法之嫌,原民局表示,目前所居地點已遠離洪水警戒線,住戶也向水務局申請合法租用土地,因此採就地安置方案。
新違建立即拆
縣府用工務預算支付接電工程費用,兩部落五十戶住戶仍須各自負擔一萬三千元的電表費用,不過接電戶數僅限這五十戶,未來不再增加,若再有新遷入的住戶不能申請用電,新違建也會被立即拆除。